母子俩合伙骗熟人双双入狱
2014年07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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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莱法宣) 没有正式工作,又想过有钱人的生活,母子俩便合伙诈骗熟人。近日,莱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盛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游手好闲的盛某与李某是母子俩,没有正式工作。为了过上“体面”生活,盛某利用熟人关系,以贩卖海鲜需要本钱为由,先后骗取刘某和潘某300元和1000元。见来钱这么容易,盛某便让儿子跟她一块儿行骗,多次诈骗熟人钱财,并将所得赃款挥霍一空。到发案之日,盛某共诈骗10起,李某诈骗8起,涉案金额均为35000余元。
  莱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盛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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