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最高可享9000元房租补贴
要求未入驻孵化基地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014年07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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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7日讯(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李慧萍) 日照市下发《关于房租补贴申领拨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未入住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创业实体给予最高9000元的房租补贴(含水电费)。
  17日,日照市就业办相关负责人说:“2011年时,日照市提供了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入驻奖励资金及房租补贴申领拨付。此次则是首次针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外的初创小微企业。进一步加大对自主创业者的扶持力度。”
  房租补贴政策的享受对象为2013年10月1日后成立的初创小微企业以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创办的个体工商户。
  符合条件的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履行合法用工义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通过金融机构向招用人员(含创业者本人)支付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水平的工资报酬,且不少于12个月。为吸纳就业人员(含创业者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少于12个月。
  房租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申请补贴时距创业时间不足2年的,可初次申请房租补贴,按实际房租和水电费情况,最高给予6000元的补贴。
  首次补贴1年后,继续经营并履行用工义务的,可二次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拨付初次拨付金额的50%。即最高90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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