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4家民营医院开售基本药物
享受政府200万元补贴,药价将同比下降4成
2014年07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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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浮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售基本药物。 张晓鹏 摄
     本报7月22日讯(记者 张晓鹏) 7月1日起,李沧区列出专项资金200万元,在市内三区率先启动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试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截至22日,4家试点机构共销售基本药物11.76万元,惠及周边8.8万居民。预计基本药物价格将同比下降4成。
  近日,家住百通花园的王女士发现,到家门口的浮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买药便宜了。原来这家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开始卖基本药物了。“以前这里的降压药比较贵,都是跑到两公里外的社区医院购买。”王女士说,她患有高血压多年,每个月要购买一次降压药。
  李沧区卫生局副局长黄磊介绍,自7月1日起,李沧区在原有5家公立社区医疗机构(含青钢医院)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又选择了4家服务能力较强、覆盖居民较多且以往工作较好的民营社区卫生机构试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分别为九水路街道佳家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虎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浮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振华路街道四流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此,李沧区政府还列出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民营社区医疗机构下半年的基本药物差价进行补贴,并每季度组织专家进行一次考评,据实核发差价补贴。
  据了解,该政策是通过政府购买形式,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试点机构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集中采购,药品种数占山东省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50%以上,销售额占该机构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30%以上,预期药品价格同比下降40%左右。
  目前,该项政策已实施20余天,共销售基本药物11.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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