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狱友出狱后竟结伴抢劫
2014年07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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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7月22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杨金坤) 三人因抢劫、盗窃在德州监狱成为“狱友”,相继出狱后,竟结伴持钢珠枪、弩作案工具抢劫。近日,经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及十二年六个月。
  2013年6月,郝美军在临清一粮食收购点卖粮食时,发现其保险柜中有大宗现金,心生歹意,遂电话联系王自刚、陈雷两位“狱友”,三人会面预谋,经商议,购置了钢珠枪、弩作为作案工具。
  2013年6月底,在郝美军带领下,三人驾乘陈雷黑色“桑塔纳”轿车踩点。次日凌晨,持钢珠弹和弩进入收购点主人居住的屋内,用枪、弩威胁恐吓收购点夫妇。劫取手机、电脑主机及保险柜内部分现金。并将停放在屋外价值万余元的轿车钥匙拿走,二人见车内还有现金,遂取得,将车开走。
  案发后,被抢车辆及“SOJA”牌手机一部均退还被害人,陈雷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1000元。同年7月26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郝美军、王自刚抓获。次日,被告人陈雷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本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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