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少年犯开庭四人父母没到场
于莉:留守儿童犯罪让我震惊
2014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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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洪波       

  “我去年审理过一起抢劫案,有6个被告人,其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4岁,都是留守儿童。他们专门在深夜的僻静小巷里抢劫单身女性,一个月就抢了7次。我到看守所去看他们,当时就震惊了,他们一脸稚气和单纯地看着我,跟那些富有心机、凶狠的抢劫犯形象根本联系不起来。”
  7月28日下午,在本报举办的乡村教师培训现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法官于莉的讲述,让在场的乡村教师和听众大受触动。
  于莉接着讲,在这起案件开庭时,只有两个被告人的父母参加了庭审,“旁边是一帮老头老太太在哭,这些少年也不为自己辩解,其中一个孩子还问我:‘杀人放火才是犯罪,抢点东西顶多只是犯错,我是不是可以跟姑姑回家了?’我难受地回答:‘孩子,家你肯定是回不去了……’”
  于莉总结了留守儿童犯罪的原因,家庭教育的缺失被排在第一位。在今年年初她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个花季女孩为了挽留住母亲的关爱,竟然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
  女孩张某今年读高一,妈妈在她7岁时就离婚走了,很少来看她。父亲再婚后出外打工,她跟着姥姥姥爷过日子。有一天放学时,她看见妈妈在校门口远远挥手,很亲热。
  妈妈喊张某吃饭,还让她叫上自己同学,后来在出去玩时,妈妈逼着她的同学卖淫。张某知道了妈妈做的一切,但依然帮妈妈骗同学出来,直到同学被逼自杀,事情才暴露。
  “有时候我也恨她抛下我,但那天她在校门外远远地挥手,喊我名字的那一刻,我心里还是热乎乎的,我想留住这久违的母爱,不管让我做什么。”张某对于莉说这句话时,那渴望的眼神深深震撼了于莉。
  于莉认为,留守儿童犯罪想对症下药,必须强化家长的监护意识,改善学校教育,加强社区功能建设,优化农村社会环境,提高留守儿童自我能力和积极疏导心理。
  从自己6年的少审庭法官经历中,于莉深切感受到了这些年留守儿童犯罪也在不断产生新变化。比如留守儿童遭性侵案,就在不断以早恋的方式出现。
  “一部分留守儿童极易产生早恋现象,这是因为他们在家庭中得不到温暖,所以很容易和同样处于留守处境的同学确立恋爱关系,相互取暖,因早恋发生的犯罪时有发生。”在培训课上,于莉叹息,“乡村学校,甚至一些城市学校都没有青春期性教育课,很多孩子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罪了。所以给留守儿童做最基本的普法教育很有必要,因为一旦这种情况发生,毁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于莉的话让现场很多老师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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