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中心不好管也得想法管
2014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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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勇          

  据7月25日《齐鲁晚报》C06版新闻:连日来,不少细心的业主发现,自己住的小区尤其是新建小区,冒出不少针对1-4岁上幼儿园之前宝宝的托幼中心。它们大多开在小区住宅楼的一楼,门口及窗户上贴有联系方式。报名的孩子可以在这里玩游戏、吃饭、午睡等,确实解决了不少年轻父母无暇带孩子的难题。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这些托幼中心多数没有相关资质,不禁令人担忧。
  小区托幼中心确实为那些因工作繁忙而不能及时照顾孩子的家长提供了巨大的方便。有需求就有市场,小区托幼中心的应运而生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但是好事要办好也没那么容易,这些托幼中心到底正不正规,孩子们的饮食安全、人身安全能不能得到切实保障?一系列疑问成了纠缠家长的一块心病。
  据报道,23日,记者就此咨询了济南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这种托幼中心相关资质的审批不属于教育部门,目前教育部门也没有相关的监管依据和规定。目前,工商部门几乎没有办理过这种托幼机构的证件,需要通过工商审批下证的相关项目里面也没有这一项。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因为孩子在托幼中心要吃饭,所以卫生许可证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由于这种托幼中心都是在小区租房开办,类似于家庭式的,规模很小又相对隐蔽,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也说很难监管。
  事关幼儿生活安全的重大问题,无形中落入了监管空当。国家没有相关规定,相关部门执法没有依据;小区托幼中心规模小,隐蔽性大,能监管的职能部门感觉难度太大。各部门都有自己的理由,都有自己真实存在的难处,难道这就能让那些托幼中心自生自灭或者任由其自行发展吗?那些幼儿的安全谁来保障?孩子们一旦出现问题怎么办?到时,恐怕相关部门也难辞其咎。
  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保护家长与孩子们的合法权益,教育、工商、食品卫生监督等职能部门应排除万难,拿出管理智慧,尽快协调运作联合执法,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创造性地进行工作监管。有空白,可以去填补;有难处,可以去克服;有责任,就要有担当。民生无小事,考验以上职能部门管理与执法智慧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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