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昏迷,医保报销遇难题
家人到银行代办业务不成,工作人员称需法院开具证明
2014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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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于飞) 去年9月份,家住幸福中街的李女士突发脑溢血,一直处于昏迷状态,20多万元的医疗费更是愁坏了家人。然而,在办理医保报销时却遇到了难题。李女士的丈夫于先生带着妻子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开卡业务,工作人员说必须本人到场,可李女士根本去不了银行。
  去年9月份,李女士突发脑溢血。经过抢救,李女士还是没醒过来,一直处于昏迷状态,20多万元的医疗费更是让家人难以承担,并且后续治疗还需要一大笔费用。居委会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为李女士申请了大病医疗报销,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
  今年7月份,申请批准后,李女士的丈夫于先生拿到了一张银行卡。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他,银行卡是李女士的名字,报销的医疗费会打到这张卡上。
  近日,于先生拿着银行卡、妻子及他本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开卡业务,可银行工作人员说,必须由本人来窗口办理。于先生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并说能提供居委会开的证明和妻子的病历,但工作人员表示无能为力。好不容易申请下来的医疗费,难道就这样眼睁睁地取不出来吗?
  28日,记者联系到了银行业务人员王先生。他告诉记者,银行里一些简单的业务是可以代办的,重要的业务需要本人到场,但如果客户有特殊情况,确实到不了现场,他们也会尽力为客户解决,甚至也提供上门服务。李女士的情况格外特殊,工作人员可以在本人的授意下申请上门服务,但是李女士暂时没有意识,无法授意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业务,所以即使上门服务也是没有意义的。王先生说,夫妻双方的财产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银行不能擅自将妻子的财产交由丈夫处置,这涉及到了法律问题,他们需要提供法院的证明,才能为李女士办理开卡业务。
  对此,同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光说,像李女士的情况,可以由家人向法院提交申请,证明其无民事行为能力,由街道办事处指定其家人代为行使民事权,这个流程无原告与被告,程序还是比较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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