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积极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2014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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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州市博物馆(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号),该单位存在如下消防隐患:1、消防控制柜拆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2、消防泵损坏,致使室内、外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消防大队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经集体议案确定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2014年6月25日,消防大队依法向该单位送达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青州市博物馆于2014年9月23日前改正,隐患治理期间,青州市公安局、青州市公安消防大队跟踪落实,依法监督隐患单位认真整改,严防在隐患治理期间发生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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