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最美警察”之刘乐亮:
奋战50小时,侦破杀人案
2014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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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官档案:刘乐亮,男,汉族,1984年12月生,山东省章丘市人,大学本科,章丘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侦查员。2006年2月由山东省警察学院毕业后分配至章丘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工作。
  2012年1月7日18时30分许,章丘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明水街道办双泉路东方冷库对过“伊品香”茶叶店门口有血迹,且店中无人应答,怀疑有异常情况。
  接警后,刑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赴现场展开调查。民警在打开房门后发现,房间内桌椅凌乱,一楼楼梯口处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头部有明显外伤,已经死亡。经核查,死者黄某龙,男,25岁,福建省安溪县城厢镇人,自2010年6月份起在章丘市明水街道办塘子村经营“伊品香”茶叶店。初步分析为一起杀人案。
  案情重大,刑警大队从各中队抽调精干力量,会同明水第二派出所成立“1·7”故意杀人案件专案组。刘乐亮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会同专案组成员迅速开展现场勘查、走访排查和信息追查工作。
  在侦办过程中,刘乐亮认真分析案情,明确侦查方向,迅速启动故意杀人案件侦破程序,周密部署任务措施,多管齐下开展工作。
  除向社会发布通告搜集案件线索,专案组迅速展开大量细致的基础调查和摸排工作。刘乐亮带领专案小组成员经过50余小时的奋战,最终在明四五金商场内获取重大线索。原来,该五金商场一店主曾销售过与现场遗留同一类型的奶头锤。刘乐亮紧追不舍,彻查售出的每把奶头锤的去向,发现一胡姓男子曾购买过1把奶头锤。
  刘乐亮顺藤摸瓜,经秘密调查,发现胡某购买锤子的时间与案发时间基本相符,具备作案时间,并通过监控发现此人案发前在现场周围出现过。种种证据显示胡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9日晚上15时许,侦查人员将胡某传唤审查,审讯中,胡某对作案动机和过程供认不讳。
  “报案就是命令,现场就是战场。”本着“快侦、快破”的原则,刘乐亮极为重视对案件的破获,尤其是重特大暴力案件,针对辖区实际情况,不怕苦、不怕危险、连续作战,先后破获了“苑德寒系列抢夺案”、孙炳家故意杀人案等重大案件。  本报记者 王帅 通讯员 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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