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足珍贵的乡饮大宾“司照”详解
2014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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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饮宾
  乡饮大宾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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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伯成           
  文祖镇大寨村孙书记和张老师带来两张清代的“司照”和“注册”,让我翻译,我感到十分珍贵,就古代“乡饮酒礼”的有关情况略加整理,以飨读者。
  旧时,“司照”之意为“管理某事官职的执照(凭证)”,“司”作掌管和官职解。“照”即“照牒”,意为凭证。
  该“司照”是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朝山东布政使司颁发的充任“乡饮酒礼大宾”的照牒,迄今已有109年的历史了。
  “乡饮酒礼”始于周代,最初为乡人的一种聚会,儒家注入了尊贤养老的思想,使一乡之人在宴饮欢聚之时受到教化。秦汉后,长期为历代士大夫所遵用,至明清盛行。据《明史》记载:“洪武五年,诏礼部奏定乡饮酒仪,命有司与学官率士大夫之老者行于学校,民间里社亦行之。”“乡饮酒礼”沿袭约三千年之久,在中国历史上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从名称来看,乡饮酒礼似乎是一种简单的宴请活动,其实不然,乡饮酒礼的举行在当时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政治作用。整个仪式实际上是在弘扬与宣传封建社会为臣尽忠、为子尽孝、兄弟相亲、邻里和睦、朋友有信、长幼有序等道德伦理规范。在乡饮酒礼中,主人与大宾象征天地,介僎则象征阴阳,三宾(大、介、僎)又象征日、月、星三光。这种更高意义的象征,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乡饮酒礼在当时社会活动中的重要性。
  文祖大寨村的这张“司照”质地为上乘绵纸,白色。面积43×36厘米,周匝双边框内绘祥瑞云纹图样,框内面积36×31厘米。在收执人李文美的名字上,钤有11厘米的朱红方形印鉴,篆书朱文为“山东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之印”,这在章丘历史上发现“乡饮大宾”司照还是首次。
  “乡饮大宾”是“乡饮酒礼”中被邀聘人员的称谓。在《仪礼》中有“乡饮酒礼篇”,即《乡饮酒礼·第四》。春秋战国时,诸侯所属乡邑大夫,依照宾礼和乡邑中贤能之人一起饮酒,并把他们举荐给国君。据史载,古代的乡学,三年结业时,考试德艺,将其中的“贤者能者”举荐给国君加以任用。在这些“贤能”之人被送去见国君之前,由乡大夫做主,为这些人以宾礼设宴送行。这个礼节相当细致而冗繁,被称为“乡饮酒礼”,简称为“乡饮”。迄于清代“乡饮酒礼”形成了一条特殊的定制,这就是在当时各省所辖州县举行的以“敬老尊贤”、“申明朝廷之法,敦叙长幼之节”的“乡饮酒礼”。在此仪式中,设一人为宾,其次介宾,再次为僎,亦称为大宾、介宾、众宾。其礼仪极繁琐,等级也甚为严明。对宾、僎的座位等次、献馔敬酒、恭迎揖让等,都有明细的规定和郑重严肃的礼数。其酒筵以州县地方长官做东,县级则以知县为主,大宾以致仕(退休)官员充任,僎宾以地方上年高有德望的人充任。清代朝廷规定被列为“乡饮酒礼”宾、僎的人选,必须由州、县儒学详细具文上报本省督抚(省一级的地方长官),再由省造册报礼部审批,称为“乡饮耆宾”。清朝廷对充任“乡饮酒礼”的“耆宾”审查非常严格,即是充任了宾、僎,如果在德行上犯有过错,就会被逐级上报予以褫革,“咨部除名”,并且将推荐的官员一并查处问罪。本“司照”即是山东布政使司发给山东章丘县文祖大寨村参加“乡饮酒礼”充任“大宾”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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