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办理又添新途径
2014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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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是我国组织机构的“身份证号”,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覆盖所有单位,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标识。
  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应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应提交下列材料:机关单位提交批准设立的文件、法人(负责人)任命文件及复印件;企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团体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组织机构提交相关的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的文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组织机构分支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应提供上级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已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单位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发生3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进行代码信息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期的单位(代码证书的有效期见代码证左侧中间),应在到期日前3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换证,变更、换证所需材料与新申请单位相同。
  今年起山东取消各类组织机构代码年度现场验证改为网上年报。各类组织机构应通过“组织机构代码信用信息平台”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变更信息或换发证书的各类组织机构,根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到各级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机构进行现场变更或换证。网上年报地址:http://xypt.daima.sd.cn/,或搜索“山东省组织机构代码信用信息平台”。市民遇到质量、计量、特种设备等相关问题,可拨打质监热线12365反映,质监部门将第一时间为您解决。
 (张伟 米爱娟 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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