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公布
8月20—24日,学校将发放入学通知书
2014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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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1日讯(见习记者 刘洁) 记者从威海市教育局了解到,2014年威海市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已于近日公布。招生工作中,威海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平等均衡,透明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使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地接受义务教育。 
  今年,威海市城区小学的招生对象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威海市暂住证,年满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威海市暂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报名时威海本地户籍的须出具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出具公安部门发放的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始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暂住证(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用工单位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相关保险证明)或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证明材料。
  此外,四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能力,科学划分学区,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住址,按划定的学区安排学生相对就近入学。
  8月20—24日,相关学校将向录取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依据《入学通知书》要求,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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