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科研经费也是一种贪污
2014年08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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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文学

  近日,科技部在官网上通报了近期发现的4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案例。(8月3日《北京青年报》)
  科技部通报的这4家科研机构和高校,涉及的科研课题项目多是“国字头”的,涉及的科研经费都不少。除了将科研专项经费挪作他用外,开假发票报销、违规为课题组成员和专家支付高额劳务费和咨询费等,都是把科研经费直接或变相揣进了个人腰包,这实际上就是以貌似合理的公开手段或暗箱操作的方法侵占科研经费,这与贪污公款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破除侵占科研经费成“潜规则”,需要做出多方面努力。科研人员要走出以侵占科研经费“弥补工资的不足”的认识误区,课题承担单位必须认真履行法人责任,加强财务报销审核,规范资产购置、材料采购、出入库管理等方面的流程,切实保障财政科研资金的安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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