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孩子喂奶,单位旁边租房
记者调查发现,公共场所鲜有哺乳室
2014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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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6日讯(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刘翊涵) 针对近日本报母乳喂养最好坚持到两岁以上的报道,一些读者反映,想要坚持母乳喂养却面临不少的困难:工作后没有时间哺乳,外出缺乏哺乳的场所等。
 单位没有哺乳室
 备奶在厕所完成

  大多数妈妈在休完产假后就要重返工作岗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我知道有哺乳假,但是我们单位的竞争十分激烈,我已经因为怀孕休产假耽误了将近一年的工作,如果再因为哺乳耽误每天的工作,那肯定会影响我的职业发展。”展女士在一家中小企业工作,不休哺乳假是她自己的选择。
  而在居委会工作的丁女士不休哺乳假则是因为不得已,“我从家开车到单位得半个多小时,要是上午下午各回家哺乳一次太耽误时间了,我们单位只有三个正式工作人员,事很多,居民来找我们办事,我们肯定得接待,提前下班也不现实。”
  而因为单位离家较远,李女士为了给孩子喂奶,在单位旁边租了一套房子,休完产假后,全家都搬到了这套租来的房子里:“我觉得这样很值,多给孩子吃一段时间的母乳,肯定比吃奶粉强。”李女士说。  
  工作时无法随时回家为孩子哺乳,有一些妈妈就选择了备奶,保温冰盒成了她们每天上班必带的东西,把奶挤出来,放到冰盒中,回家放到冰箱里,就变成了孩子第二天的“口粮”。
  可是,同样也有问题摆在了备奶妈妈的面前,单位没有专门的房间,该到哪里备奶呢?在记者了解的6位妈妈的工作单位中,均没有设立独立的母乳室。“都是在厕所中备奶”,除了在单位旁租房的李女士,其他的5位妈妈都是在女厕所中为孩子准备第二天的奶。
 在外难找母婴室
 不得已当众哺乳

  除了单位没有哺乳室,济南的一些公共场所也缺乏哺乳场所。近日,记者走访了济南市的部分大型商场、超市、公园以及火车站、汽车站,发现火车站、汽车站和部分新建的商场里设有哺乳室,而其他地方则均未设立。
  “我带孩子出去玩的时候,肯定首选有哺乳室或者母婴室的地方。”杨女士说。采访中几位妈妈也都如此对记者表示。
  既然哺乳室如此受婴儿妈妈们欢迎,那为何大多数公共场所都没有设立呢?采访中,这些单位给出了各种各样的原因,最多的一点是没有合适的地点。
  “孩子要吃奶是不会分时间、地点的,经常在公共场所就哭闹起来,有的时候实在没办法了,我也会找个角落哺乳,但这样我觉得十分尴尬。”市民刘女士说,“其实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只需要一个小房间,甚至用屏风围起一个私密的空间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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