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为法援申请人开通“绿色通道”
2014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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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牟平区司法局、人民法院协商确定:为给予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开通法律援助立案“绿色通道”。被给予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凭法律援助指派函,在区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起诉实行优先审查、立案、审判和执行,并给予被援助对象优先司法救助。
 本报记者 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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