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一半源于工资
2014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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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6日讯(记者 徐良) 6日,记者从德州市统计局获悉,上半年,德州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965元,占了现金收入的一半,成为农民增收的第一动力,工资收入六成来自“家门口”就业。
  统计显示,上半年德州农民人均现金收入6033元,同比增长13.7%,其中工资性收入为2965元,同比增长17%。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47.7%上升到49.1%,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9.2%,拉动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8.1个百分点,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上半年,工资性收入取代了家庭经营性收入,成为拉动农民收入增长的第一动力,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超过六成。工资性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德州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激励民营企业活力和制造业、建筑业的发展等。
  另外,工资收入六成以上来自本乡地域就业,大部分收入来自于农民的“家门口”就业。
  从上半年农民工资收入构成看,农民人均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为1749元,增加254元,增长17%,占工资性收入总额的59%。德州农民实现“家门口”就业,得益于各县市区现代产业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强,各类园区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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