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型冷库因窃电被调查
电是商品,偷电犯罪
2014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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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8月6日讯(记者 李贺 通讯员 李阳阳) 7月24日晚,菏泽市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七组在对刘菜园#2公用变进行检查时发现,电能表三相电流累加60A,但电表脉冲灯闪烁较慢,且电表显示屏只显示A相电流,怀疑电表计量接线被人为更动。
  在全程录像的情况下,检查人员对电表进行开盖检查,发现该表B、C两相二次电流线被人为短接,属于窃电行为。
  检查组成员根据出线走向,发现出线末端进入一间大房子,并找到用电人。在出示证件后,用电人打开大门,发现此房子是一间小型冷库,用来存储物品。因窃电用户性质特殊,检查人员立即请求公安机关配合。
  在说明原因后,公安机关将人员带走调查,在法律面前,用电人终于承认其窃电事实。此次事件,对刘菜园周边台区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给窃电分子上了一堂现实版的“电是商品,偷电犯罪”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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