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基层站所明确职能分工
2014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8月6日讯(记者 路伟 通讯员 王波 刘大伟) 近日,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的意见(暂行)》,明确了基层监管所的职责。
  此次事权划分明确了局机关各科室(队)及各基层监管所职责分工,对各级监管单位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界定。按照属地管理、层级指导、权责统一、提高效能的原则,明确区、乡镇(街道)两级监管职责,合理调配监管资源,建立规范、有效、廉洁、全覆盖的监管体系。
  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结合站所实际情况,将食品流通(200㎡以下)、小型餐饮(150㎡以下)、机关、工地食堂等许可工作、小饭桌、食品摊贩、加工小作坊、保健食品等备案工作全部交由基层监管所负责,区局根据站所现场核查情况给予发证。
  “同时,将受理许可及备案单位和农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隐形眼镜店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交由基层站所全面负责,切实发挥基层站所监管作用。”工作人员说,此次还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人员培训和健康查体、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等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划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