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底部藏着近万只野青蛙
交警将其查扣,随后林业部门在湿地将其放生
2014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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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6日讯(记者 贾晓雪 通讯员 李传进 高文彬) 2日,在国家级运河湿地公园的荷塘旁,台儿庄区林业局执法人员将万余只活蹦乱跳的青蛙放生。这批青蛙是8月2日10点半京台高速鲁苏交警中队安全大检查联合行动中查扣的,共15大箱青蛙,每箱约600余只。
  据了解,当晚,京台高速鲁苏交警中队民警执行检查任务时,一辆挂桂林牌照的长途双层客车车底部货仓盖布和泡沫箱子打开后,发现全是国家级保护动物青蛙,并立即上前盘问,这车是在薛城服务区装的货,但货主没有随行,司机又不能提供野生动物运输证明。
  鲁苏交警中队依法移交案发辖区林业局进行处理。因其涉嫌无证非法运营,台儿庄区林业局行政执法人员得到消息后依法查扣了这批青蛙。考虑到野生动物是活体,不能继续扣押,当日中午1点钟执法人员把青蛙放生到国家级运河湿地公园。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禁止捕捉、收购、贩运、销售青蛙;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也明文规定,禁止捕杀青蛙,并对违规者实施严厉制裁。虽然青蛙是国家禁止捕杀的保护动物,但仍有不少人将它们当作美味佳肴,导致一些商贩大肆捕杀青蛙。据民警介绍,市民发现捕捉、售卖青蛙等行为时可拨打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此外,针对野生动物饲养方面,记者咨询了枣庄市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饲养青蛙、野猪等野生动物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以及运输证等相关手续,否则都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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