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出台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意见
学前教育纳入民族村建设规划
2014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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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跃峰                             
  根据聊城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对外发布的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意见,未来将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使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加快少数民族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级各类专业人才。
46个民族村居基本实现“五通”
  针对改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意见提出将结合选派农村“第一书记”工作和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部门的职能,开展以政府为主导、针对贫困民族村居的对口帮扶工程。
  在安排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电力、人畜饮水、新能源、广播电视、公共文化设施等中小型和公益型项目时,优先向民族聚居区倾斜。46个民族村居(少数民族人口占50%以上的村居)基本实现“五通”(通公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通互联网)、“六有”(有村卫生室、图书室、活动室、文化大院、健身广场、垃圾处理站点);40%以上的民族村建成环境优美、生活富裕、邻里和谐、家庭幸福的生态文明示范村;17个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少数民族人口过千人的乡镇街)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完备、经济发展领先、百姓安居乐业的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街。
鼓励优秀教师到基层民族学校任教
  意见提出把学前教育纳入民族村居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
  全市60%的民族中小学达到省定一类中小学内部设施配套标准。少数民族小学、初中适龄人口毛入学率分别保持在99%、98%以上;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以上。保证外来务工少数民族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民族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鼓励优秀教师和师范类学校毕业生到基层民族学校任教,在基层民族学校长期任教的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时,优先申报推荐。
  到2015年底,民族村居建有文化大院、文化室和“农家书屋”,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建有文化站。
加大力度扶持民族村居卫生室
  针对改善少数民族卫生事业,将优先将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民族村居卫生项目纳入建设规划,加大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卫生院和民族村居卫生室扶持力度,进一步健全少数民族聚居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民族工作重点乡镇基本建成拥有房屋、设备、人员、技术的“四配套”卫生院。引导和鼓励少数民族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在饮食、丧葬、语言文字等方面的特殊需求,切实做好清真食品监管、清真网点建设、少数民族特色养老机构和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在民族村或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中心村,分期建立社区服务中心。
公益型项目优先向民族村居安排
  意见提出将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专项扶持。对以从事养殖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少数民族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补助。市、县(市、区)财政要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对农村穆斯林群众和城市穆斯林低保户,给予一定的特需生活补贴。
  各级、各部门在农村公路、电力、饮水、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广播电视、公共文化设施、贸易集市、清洁能源等中小型和公益型项目上,要优先向民族村居和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安排。
  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重点扶持民族村居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等项目。将具备条件的少数民族村优先纳入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发展规划,开展生态文明乡村创建工作。积极将收入较低的民族村申报纳入省扶贫开发范围,予以重点扶持。改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和少数民族企业尤其是少数民族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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