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将建餐饮服务品牌示范街
地点:古楼大街北至凤凰台、南至龙堤南端
2014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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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8月6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孙春峰)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决定在古楼大街北至凤凰台、南至龙堤南端创建“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街创建活动,品牌示范街必须符合11个创建标准。
  8月6日,记者从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了解到,目前已将古楼大街北至凤凰台、南至龙堤南端确定为“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街,并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东昌府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街创建活动。
  记者了解到,本次创建示范街有11个标准,要求实事求是,不走过场,确保示范街、示范店树得起立得住。对弄虚作假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取消示范资格,降低量化评级标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按照创建要求,街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为100%,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率100%,其中量化分级B级及以上比例达到80%以上。清洁厨房比例达到90%以上。街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统一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公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每个餐饮服务单位内从业人员工作统一着卫生整洁工装,持有效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证明上岗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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