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时挖断电线鱼塘停电损失获赔
2014年08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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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路帅 通讯员 李德勇) 施工时挖断电线停了电,微山一养殖户部分鱼苗死亡。8月7日记者从微山法院获悉,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供电公司赔偿养殖户19万元。
  2013年初,李某、石某两人购买了12万尾西杂鲟鱼苗投放到鱼塘,前后共投资39万元。为提高西杂鲟鱼成活率,两人专门在微山县马坡镇租用一处养殖场作为养殖基地,并保证24小时不断供氧。但2013年11月7日13时许,鱼塘突然停电,由于缺氧部分鲟鱼死亡。
  两人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当地某小学雇佣挖掘机在校内操场施工,不慎将微山县供电公司埋设的10千伏电缆线挖断,造成附近村庄及养殖场的供电中断。事发后该小学马上向供电公司报修,并缴纳了维修费。虽然供电公司进行了抢修并恢复供电,但因抢修不及时,导致李某、石某饲养的部分西杂鲟鱼缺氧死亡,给养殖户造成重大损失。
  为帮助养殖户挽回损失尽快拿到补偿款,微山县法院民二庭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供电公司赔偿养殖户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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