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等孩子病了才想起参保新生儿需在6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2014年08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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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8月11日讯(记者 李凤仪) 菏泽市民李某夫妇的女儿一出生就患重病,医疗费花了5万多,后办理了新生儿保险得以报销。近日,李某夫妇为开发区社保处送来锦旗致谢。记者了解到,现在不少市民对新生儿参保意识并不强,往往是生病了才想起来咨询,有的已经不符合参保条件。相关部门提醒,新生儿需在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菏泽市民李某夫妇的女儿一出生就身体患病,医药费花去5万多元。7月18日,李某夫妇来到开发区劳动人事局服务大厅咨询女儿参保、报销情况。社保处工作人员张议之了解到其女儿已经上了户口,并且年龄在6个月之内,符合新生儿参保规定,随即为其办理了新生儿参保手续,向他们介绍报销政策、所需资料和相关流程,并留下办公电话和手机号。
  7月19日,开发区社保处接到了他们打来的咨询电话。由于孩子一出生即入院治疗,当时名字尚未起好,办理入院手续时以“某某之女”为名办理,与孩子后期上户口和参保登记姓名不相符,因此报销程序走不下去。了解情况后,开发区社保处为其开通了“绿色通道”。7月20日,女童医疗费用经核对后顺利报销,从办理参保到完成报销仅用了不到3天时间。
  “现在家长对新生儿参保意识并不算强,往往是生病了才想起来咨询,如果孩子超过6个月就不符合新生儿参保要求了。”张议之说,当年出生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按规定需在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此外,新生儿报销时,其监护人需持出院结算单、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医疗保险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到医院医保结算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凡参保新生儿信息与出院结算信息不一致时,以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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