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舞台被吹倒砸伤夫妻俩
妻子经鉴定为九级残疾,法院判演出方赔偿10万元
2014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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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8月12日讯(记者 路帅 通讯员 盛春坤 王勇) 大风天气中,搭建在路边人行道上的演出舞台突然被刮倒,路过的一对夫妇被砸伤,其中妻子颅脑损伤全身多处骨折,经治疗后被鉴定为九级残疾。12日记者从曲阜市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演出方因管理不善需承担侵权责任,受伤夫妻获赔10万元。
  2013年8月13日晚8时许,曲阜市的朱某夫妇在超市购物后回家,沿曲阜孔子大道东侧的人行道行走。途经搭建在人行道上的一处演出舞台时,因刮大风舞台架子发生倒塌,脚手架、木板等物顿时砸了下来。恰好路过的朱某夫妇被砸中,丈夫朱某只是皮外伤,但妻子孙某则被一铁架砸中头部,当场昏迷倒在血泊中。
  随后,朱某夫妇在路人帮助下被送去医院救治。经检查,孙某颅脑损伤,全身多处骨折,虽经过多日救治,还是造成了伤害。出院后,朱某夫妇多次找到舞台所有人刘某要求赔偿,但双方因具体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朱某夫妇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2万元。
  曲阜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朱某夫妇在经过刘某搭建的舞台时,因刮风舞台倒塌,致使朱某夫妇受伤。刘某作为舞台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因管理不善应对舞台倒塌对朱某夫妇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设施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庭审法官介绍,刘某虽然提出了刮风并非可控因素,但并不属于法律中规定的不可抗力,所以不予支持。综合以上考量,法院最终判决刘某支付朱某夫妇各项费用共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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