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杠碎片锁定撞人逃逸犯
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2014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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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8月12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唐超利) 撞人后逃逸,民警通过现场掉落的汽车保险杠碎片将犯罪嫌疑人锁定。近日,聊城高唐警方破获“8.1”交通肇事逃逸案,驾车撞倒行人逃逸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民警介绍,8月1日晚21时20分,高唐县公安局122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北湖南路劳动大厦东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行人被撞到,具体情况不明,肇事车辆逃逸。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发现地上有一摊血迹,周围散落着一些车辆的碎片和散落物,伤者经医生确认,受害人当场死亡。
  民警马上封锁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成立了“8.1”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专案组,立即开展工作。由于事故发生在晚上,给勘察取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办案民警对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察,发现除了留有汽车前保险杠碎片,并没有其它更有价值的线索。 
  由于当时肇事车辆通过的路口监控路段,照明条件很差,再加上监控设备自身的缺陷及拍摄角度的影响,嫌疑车辆的车号一时又难以甄别。办案民警通过大量查询监控资料,几经比对等一系列技术手段,三个小时后通过车管所车辆登记系统,经筛选符合嫌疑车辆的重点车辆为22辆。
  民警通过当时登记车辆信息的电话,对22辆嫌疑车辆车主进行电话走访,当排查到车牌号鲁P67***车主为刘某的车辆时,接听电话的人员语气支支吾吾,并称自己不是此手机的主人。2日,民警对刘某进行了走访调查,并对其进行攻心劝说,但一直无果。
  8月3日下午,迫于压力,交通肇事嫌疑人刘某到高唐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自己驾驶车辆致人死亡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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