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占车位交警说不行
2014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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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8月12日讯(见习记者 李茜) 不少沿街商铺在门前道路放置了反光锥等杂物占车位,车主无法停车。交警支队交管科表示,道路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私人无权占有。
  12日上午,在通天街南段,很多店铺摆出反光锥、不锈钢架子和石块等杂物占车位,不少车辆无奈只能停到人行道上,一些车主对商家做法表示不满。
  据了解,店铺占车位主要是方便店铺员工及店里客人停放车辆,再就是不让摊贩占用自己门前影响生意。“有的车在门口一停就是半天,进货车进不来,顾客也停不了车。”一位服装店老板说。
  车主李先生说:“前两天开车来通天街银行办事,远远地看到有个车位,但开近才发现地上放着预留牌,我就在旁边没画车位的地方停了。还不到5分钟,就被贴了罚单,真闹心。这边本来车位就挺紧张,他们还占着不让停。”
  泰安市交警支队交管科回应,道路停车位是公共资源,免费向市民使用,未经许可不能占为私有,“为了保证交通还路于民、各行其道,2012年下半年取消了泰城主干道全部路边停车位。但为了方便商铺经营,次干道保留了部分公共停车位,但商铺也无权设置路障占据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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