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2014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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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程凌润 通讯员 尹金亮) 为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有效应对轻微刑事案件数量的增加,莱芜市中级法院与莱芜市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据介绍,莱芜中级法院等单位共同颁发了《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应当坚持的原则、适用范围、办理程序、机制保障等问题,为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周期提供了制度保障。
  按照意见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快速办理机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适用快速办理机制没有异议的;适用法律无争议的。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下列案件,一般应当依法适用快速办理机制: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案件;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件;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侵财类案件;过失犯罪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案件;具有中止、未遂、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的案件。
  此外,该意见还明确了刑事拘留、审查逮捕、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程序的职责分工,界定了具体办理时限,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还要建立联络人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轻罪案件侦控审无缝衔接、信息共享、管理矫治综合配套体系,确保快速办理机制有序运行。

电动车“咬伤”男童小腿
  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程凌润 通讯员 刘彬) 近日,莱芜市高新区孔家庄一名4岁小男孩的右腿不慎卷入行驶中的电动车车轮中,消防官兵把电动车支架破拆之后才把男孩“解救”出来。
  7日下午17时56分,莱芜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市民报警称,在高新区孔家庄一4岁小男孩右腿被电动车卡住,情况危急。接到报警后,莱芜公安消防支队鹏泉中队出动一辆抢险救援车,7名消防官兵火速赶往现场。
  当天下午,小男孩放学后,他的家长用电动车接他回家,在后座上玩耍的男孩右腿不慎卷入车轮内。“他的右脚脚踝处不慎被别在电动自行车后轮与支架之间,右脚被牢牢卡住,不能动弹。”参加现场救援的一名消防战士说,他们了解情况后,快速使用小型破拆工具对电动车后轮进行快速破拆,期间不断安抚小男孩及家长情绪。
  由于小男孩右腿被卡严重,消防官兵迅速使用撬棍撑顶空间,防止造成二次伤害,使用扳手对电动车支架进行破拆,经过不到五分钟的快速施救成功将固定支架的螺丝破拆开,将小男孩右脚救出。此时,小男孩的右脚出现了青瘀伤;万幸的是,小男孩右腿伤势并无大碍。
  近来类似幼童腿部被电动车卡住的事件频发,莱芜消防提醒广大市民,如果经常用电动车接送孩子,最好在电动车后轮两侧加装防护网,一旦发生卡腿事故,不要生拉硬拽,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露破绽威胁收费员 假冒绿通车终受罚
  本报8月12日讯(记者 郭延冉 通讯员 马燕红) 近日,一辆运输铝合金却伪装成运桃的货车在莱芜东收费站被查住。司机声称车上运的是桃子,要从绿色通道通过,拒不接受收费员检查,还出言威胁。最终还是被收费员看出端倪,司机补缴了通行费。
  “还查什么查,打眼一看就知道我拉的是桃子,你没长眼睛么?”10日下午,一辆车牌号为鲁Q3***2的货车司机对莱芜东收费站的收费员吼了起来。该车辆通过收费站时,称自己拉的桃子,要求快速放行,拒不接受收费员的检查。收费员许莉告诉司机师傅,通过绿色通道的车辆是要查验拍照的,没成想司机竟然出口威胁起来。许莉一看司机这样着急,并根据此车的重量,判断此车拉的可能不全是桃子。收费班长李秀胜要求司机师傅把盖在车上的篷布打开,司机师傅一看此情形十分强硬:“露在外面的你们又不是看不见,打开篷布很不方便,弄坏了桃子不好卖,你们付不起这个责任!”。他还威胁说,让收费员“要小心点”。收费人员并没有被司机的恐吓吓倒,一再跟司机师傅解释说这是工作职责。李秀胜根据三点查验法,先把靠车头的篷布的打开。果然,车匣前面装的是铝合金,只有车匣后面露在外面的那几箱是桃子。面对现实,司机师傅哑口无言。司机自知理亏,也认识到了错误,补缴通行费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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