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被曝光的两家单位目前已完成消防整改
2014年08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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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12日讯(记者 袁鹏) 今年2月,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公安厅首次公布了32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予以集中曝光督办。12日记者了解到,涉及枣庄的两家单位目前已经完成整改。
  省公安厅公布的火灾安全隐患显示,位于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东路25号的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存在的问题包括:感染性疾病楼、儿科西病房楼疏散楼梯设置数量不足;产科楼五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病房楼外墙、隔墙及屋顶采用可燃夹芯板,耐火极限不符合规范要求;以及保健科疏散楼梯设置数量不足,一层南侧增建的建筑隔墙、顶棚采用可燃夹芯板,耐火极限不符合规范要求。
  位于枣庄市薛城区泰山路的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接待中心存在的问题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恢复正常;二楼安全出口被封堵;另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曝光名单发出之后,本报记者分别对这两家单位进行了探访,发现确实存在不少问题。随后在曝光督办的压力下,两家单位分别针对自身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案。12日,记者从枣庄市消防部门了解到,目前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和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接待中心已经分别完成整改,消除了原有的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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