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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湖东路隔离带中间,石榴树上结的石榴没人采摘。 本报记者 左庆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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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湖东路隔离带中间枣树上的大枣结了一串,把树枝都压弯了也没人摘。
本报记者 左庆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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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城广场的海棠树结出累累果实。
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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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山西路的师大新村大门内外的石榴树硕果累累,已经成了社区一景。
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
秋意渐浓,树上的果实逐渐成熟。省城不少公共场合中种植了充当遮阴与观赏功能的果木。记者发现,泉城广场的海棠与银杏树上果实累累,但少有市民采摘。公园管理人员称,近年来,省城市民素质普遍提高,仅有极个别小朋友搞破坏。
记者探访了省城其它道路、小区、公园内的情况,发现公共场合的果子被采摘情况差别很大。
本报记者 李师胜 实习生 王珏
泉城广场 满树银杏与海棠,有看的没采的
19日上午10时左右,记者在泉城广场的东南角看到,几株海棠树长势喜人,红红的海棠果压弯了枝头。不少市民站在前面观看、拍照,但是无人采摘。只是靠近道路附近树枝上的海棠果比较稀疏。
“以前的时候曾经尝过,特别酸,一点都不好吃。”一位姑娘对身边的同伴介绍。两人看了一阵之后便结伴离去。
在广场的西南角与北侧种植着不少银杏树,一簇簇白色银杏果挂满枝头,不少市民在下面乘凉、休闲。记者查看了半小时,发现并无人员前来采摘。
“这都是公共的东西,我是不会来采摘的,毕竟不是自己的。”常来广场游玩的市民陈女士告诉记者。
泉城广场管理科马科长告诉记者,“海棠果主要是用来观赏的,以前还有个别人去采,有小朋友在开春成果的时候搞破坏。”但市民素质提高了很多,海棠果现在仍是挂满了枝头就是明证。
马科长说,秋冬季节,不少老人会到银杏树下捡银杏果。不过以前的时候并非如此,到了秋冬季有老人拿着杆子去打银杏果,广场工作人员就去劝阻。时间久了之后,市民开始意识到这是不对的,陋习逐渐地改变了。
对于如何处理广场上成熟的果实。马科长介绍,对于海棠果来说,冬季的时候就会修剪,修剪之后直接处理掉,而广场上的银杏果则在成熟之后自然脱落,不少老年人前来捡拾,还有一部分是自然风干。
记者发现,如果不采摘,广场上的果实也会浪费掉。对此,马科长说,银杏果很难利用,无论是培育发芽,还是处理之后的利用。而如果统一分发,还有可能造成市民哄抢,也许现在这种状态反而更好。“市民开始意识到这是公共物品并自觉维护,城市文明程度在不断提高。”
明湖东路 路边的石榴、大枣无人采摘
十年前,历下区曾在经一路延长线上打造“果树一条街”,种植柿子树、苹果树、枣树等当做绿化隔离带。
19日下午,记者来到“果树一条街”,发现现在存留的果木并不是很多。从明湖东路与历山路交叉口向西,记者发现在一段道路中间的隔离带中种植了30余株石榴树。石榴树不是很粗,但是树枝上挂着不少红石榴,有的伸到了路面上,没有任何被人采摘的迹象。再向西走,靠近趵突泉北路位置还有两棵枣树,挂满了大枣,有的山鸡蛋那么大。
“坐在门口就能看到眼前的石榴,很少有人来采摘,前些年还有人想尝尝鲜,就去采了,不过近些年采摘的人几乎没了。”一位家住附近的市民告诉记者。
历下区园林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几年前,市民可能比较稀罕路边的石榴,还会有市民去采摘,但近些年,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少有人为了路边的几个果实而做出不道德的事情。
该工作人员介绍,路边的果木主要是用来观赏的,石榴比较酸涩,而大枣也不甜,其食用价值并不是很大,希望市民加以爱护,保持其观赏价值。
百花公园 桃树上不见桃子,桃树下有“残骸”
19日中午,记者来到百花公园,在一片桃林里看到,茂盛的桃树上竟然看不到一个桃。记者看了几棵桃树同样是这样的结果,而在一棵桃树的树根旁却看到了还未成熟的青桃子的“残骸”。而这些桃子并没有吃过的痕迹,都是被掰开后扔到地上。
“瓜果梨桃成熟的季节,都有很多不自觉的游客采摘。”百花公园的工作人员解释。同样,在石榴树、木瓜树上,记者也没有看到树上的果实。在一旁的柿树上则挂着几个未成熟的青色柿子。
记者采访到几位游客,据了解这几位游客都是第一次来到百花公园,并不知公园里有果树。“第一次来这里,没看见有果树结果子。”
记者继续在公园里寻找果树,途经一个单独庭院,可能由于位置不太明显,记者进去的时候里面并没有游客。记者看到,一处长廊上挂满了葡萄藤,葡萄藤上挂满了青色未成熟的葡萄。一棵不足一米的桃树上结满了桃子。在庭院里记者也看到了无花果树,上面同样结满了果实。
经过询问记者得知,这个结满果实的庭院叫舜园,很多游园的市民说他们并不知道舜园。对于观赏果实被采摘这一问题,百花公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我们加大了管理,游客也给予帮助。这一现象已有所改善,不过还是存在部分市民不自觉的情况。”
记者采访中得知,公园里的累累果实主要是观赏用的,并不适合食用。
师大新村 红灿灿的石榴,每到中秋被摘光
19日下午,记者在位于转山西路上的师大新村小区门口看到,门口两侧共有四棵石榴树,其中有一棵长势比较好,上百个红灿灿的石榴压弯了枝条。
“这些石榴树主要是用来观赏的,长得不如市场上的大,而且吃起来特别酸。”坐在门口的安保主管苏先生说,这些石榴树栽植了少说也有六年了,虽然现在看着好看,但是过不了几天石榴就被市民顺手牵走了,尤其是在中秋节之前,很多市民摘来用作赏月的盘中餐。
记者注意到,小区内还栽植着不少桃树、柿子树、无花果等果木。苏先生有些无奈地说,不但小区外的石榴被摘,小区内的果木每年也难幸免。有不少素质不高的市民,总是想着据为己有。
该小区居民孟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内的石榴等果木,自己从没有摘过,这是公共物品,属于全体小区居民所有,而且可以为市民带来良好的视觉效果。虽然确实有市民偷摘果木,但相对于小区内如此多的居民来说,只是个别人的行为。
一名保安告诉记者,虽然现在还有市民偷摘石榴,但是比起前几年来说,已经好转不少。
成熟的果实该不该摘,市民看法不一
其实,对于路边与小区内的果木,如果无人采摘,也只是自生自灭,白白浪费掉。而若采摘则涉及到分配的方案问题。到底该摘还是不该摘,不同的人有不同看法。
有一网友表示“该摘”,认为不摘是一种浪费,因为当果实熟透后会自然掉落,不摘就会浪费掉。但大多数网友表示“不该摘”,因为这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毕竟果木也是绿化景观,涉及到所有市民的观赏效果,产权也并非私人所有,私人并无权采摘。
一些人还就果实的分配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市民说,应该是“谁管理谁采摘”,把果木的管理权分配出去,这样可以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还有人表示,可以把这些果子送给生活困难的群众或学生。
更有网友建议说,既然果实是全体业主的公共资源,那么不妨到每年果实成熟的时候,由物业统一收取,然后卖给大家,所得用于小区的公益事业或者日常维护。
网友“恋爱的鱼”说,每年夏天可以通过邻里节等活动,将采集起来的果实与住户分享,岂不是一桩妙事;微友“爱哭猫”则建议说,可以把果实收集起来,送给平日里为小区安宁做出贡献的保安师傅,也让他们能感受到小区的温暖。
律师观点 果实属公共财物 市民无权采摘
济南市一律师事务所的王彦栋律师告诉记者,公园、路边等果实该不该摘,首先得看这块地产权归谁。像新小区中的果实产权比较好界定,属于全体居民所有,交由物业管理,由全体居民决定分配。而在一些老旧小区,还涉及到果树由谁种植的问题,因为以前并无产权的概念,所以历史原因也会造成一些问题。
“像路边的果木,其管理权归属于园林部门。”王彦栋律师说,不过园林部门也只能倡导市民不要摘路边的果实,但没有执法权。
园林部门说法 路边果实虽好看 其实大多不好吃
省城园林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种植在小区、路边、公园等地方的果木主要是用于观赏的,景观树所结出的果实无论从口味还是营养上,都远不及果园里长出的果实。工作人员为了给果树除虫也会打不少农药,考虑到安全及景观要求,市民最好别私自采摘路边果树上的果实。
园林部门工作人员还表示,无论是小区的绿化,还是城市绿化,都经过科学规划,所用苗木都是经过仔细挑选的。选栽一些可结果实的树木,主要是考虑到它们的枝叶以及果实的颜色与周边环境能够很好地搭配起来,达到美化环境的目的。
对个别市民随意采摘而导致一些树木遭到破坏的行为,园林部门也颇感无奈。因为园林部门没有执法权,即使发现有人随意采摘果实,也只能上前劝阻,无法进行处罚。他们希望市民不要随意采摘,否则会破坏景观的整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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