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开捕增殖对虾拖网渔船禁止作业
2014年08月2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img2014new/pdf.gif)
【PDF版】
19日,记者从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8月20日,山东省增殖对虾专项资源开捕,刺网、张网渔船可以持专项捕捞许可证出海捕捞增殖对虾作业,符合条件的捕捞渔船可以申请出海作业。同时,包括老牛网在内的定置网于8月20日也结束休渔开始捕捞作业。拖网渔船禁止从事回捕增殖对虾作业。
根据《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规定,张网、刺网渔船持证回捕增殖对虾时间是8月20日12时至10月31日。捕捞对虾渔船的主机功率为136千瓦及其以下,捕捞增殖对虾的张网类渔具,其最小网目尺寸标准为35毫米,捕捞增殖对虾的刺网类渔具,其最小网目尺寸标准为50毫米。拖网渔船禁止从事回捕增殖对虾作业,开始作业时间还要等到9月1日。
本报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周可明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Public/GGimages/ewm.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