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低保每月涨50元
2014年08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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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9日讯(记者 丛书莹 通讯员 董德才)19日,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了解到,潍坊中心城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经济、峡山、保税)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提高到不低于500元,其他县市由每人每月不低于410元提高到不低于450元。
  中心城区和诸城、寿光的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700元提高到不低于3100元,其他县市由目前的每人每年不低于2400年提高到不低于2900元。
  全市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800元和3600元分别提高到不低于5400元和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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