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设专职联络员
2014年08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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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9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田汝亮) 19日,记者从德州市民政局了解到,德州将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以密切优抚对象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
  优抚对象联络员的工作任务包括负责为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代领优抚款;经常到优抚对象家中走访,及时了解所服务的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情况,并把情况信息及时反馈到县、乡镇民政部门;及时把党和政府关心优抚对象的优抚政策,特别是新政策传达给优抚对象,并做好解释工作;及时掌握优抚对象自然减员和火化情况,对解决不了的实际问题和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县、乡镇民政部门等。
  联络员的选拔工作由各乡镇民政办公室负责,各乡镇可根据辖区内优抚对象的住址分布情况,原则上按20至30个优抚对象,就近划分为一个片区,每个片区设立一名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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