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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物业霸王条款
2014年08月2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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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19日讯(记者 张延宁 通讯员 邱晓云) 近日,记者从禹城市物价局了解到,禹城市物价局自8月中旬起,开展为期2个月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整顿,对物业合同进行主动监管,主动备案,整理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霸王条款”。
禹城市物价局将对近期收集到的300份各类物业服务协议,整理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霸王条款”。对物业合同中存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水、电、暖、气等代收费用及物业费一并交齐,否则不交钥匙”,“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保留停电、停水等强制措施的权利”等款项的,要求其公司立即删除或变更条目。同时,对强制性交易服务、损害消费利益、剥夺消费者知情权等欺诈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此次整顿活动中,共检查物业公司8家,查处物业合同违法行为10起,纠正各类“霸王条款”3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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