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宣告案件当事人满意率100%
滨州首创检察宣告制度,并在全省推行
2014年08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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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检察机关推行检察宣告制度现场会。
     本报8月19日讯(通讯员 扈炳刚 记者 王领娣) 15日,全省检察机关推行检察宣告制度现场会在滨州市检察院召开,会议部署检察宣告制度应用,听取了实施检察宣告制度的经验,观摩了不捕、不诉检察宣告庭,落实检察宣告制度在全省推广应用。
  2013年滨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创新实施了“公开宣告、社会监督、当事人评议、跟踪回访”四位一体的检察宣告制度,打造了规范透明的检察工作新品牌。这一品牌荣获201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
  据了解,宣告准备阶段,将拟宣告案件纳入风险评估范围,全面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矛盾集中环节,准确把握宣告重点,制定完备的处置预案,并提前3日将检察宣告的时间、地点、案件名称等向社会公告。在宣告阶段,设置解疑释惑的问答互动环节,详细介绍案情,阐明作出检察决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在回访阶段,由纪检监察人员在宣告后一个月内走访被宣告对象,了解其近期表现,帮助解决未成年犯跟踪帮教、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后续问题。宣告在检察宣告庭中进行,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宣告结束,立即启动当事人评议机制,对检察机关执法程序、能力、作风、廉洁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
  目前,滨州市除在两级检察机关设置宣告庭外,还在派驻检察室和看守所设置宣告庭,共建成宣告庭37处,辐射全市所有乡镇和街道办。截至目前,共启动宣告程序408次,所宣告案件无一名犯罪嫌疑人重新犯罪,无一起案件激化矛盾或引发再次冲突,无一人缠访或闹访,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我们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宣告576人次,社会公众参与2100人次,公安机关派员参与338人次,经宣告的案件,当事人评议最终满意率为100%。”滨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新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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