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政府督导检查消防工作
2014年08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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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9日讯(记者 程凌润)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莱芜市政府成立督查组对全市消防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近日,莱芜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对全市消防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车取水平台建设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期间,莱芜市政府成立督查组,先后对莱城区政府、官寺市场群、市全民健身中心、钢城区政府、汶源街道办事处以及钢城区凤凰园社区等单位场所进行了督查。
  督导组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资金、时限和工作措施,实行隐患单位所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隐患单位“责任捆绑”,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并严格落实城镇消防专项规划,加快消防队站建设,完善建强乡镇消防队,按照任务安排,做好市政消火栓和消防车取水平台的增建、补建工作。
  消防部门要开展针对重点单位的排查整治,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严格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加强灭火救援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农村、社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储存、销售,严防小场所发生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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