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私愤毁坏他人财物鲁莽男子受处罚
2014年08月2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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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19日讯(记者 于鹏飞) 莱芜一男子因对交通事故赔偿不满,带领三人故意毁坏他人门锁、窗户玻璃等财物,近日,该男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被处行政拘留5日。
2014年3月22日,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分局方下派出所接110指令,称莱城区方下镇某村村民王某家中无人,大门被撬,门窗及相关物品被损坏一宗。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在走访调查中,民警了解到,当日15时许,3个青年乘出租车到王某家,发现其家中大门上锁后,将其后窗砸毁,撬开大门进入家中进行毁坏,并大喊大骂,在民警赶到现场前逃离。
在随后的工作中,民警了解到,王某于今年1月份在方下镇某村附近与该村村民李某妻子发生交通事故,致李某妻子受伤,李某对赔偿一事一直不满;2014年3月22日,李某带领三人乘出租车到王某家,发现王某家中无人后,将王某家门锁、窗户玻璃等砸坏。经物价部门价值认定中心鉴定,被损财物价值约500余元。经审讯,李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8月11日,方下派出所给予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违法嫌疑人李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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