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收到“中奖”短信
民警提醒:勿轻信,勿汇款
2014年08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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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9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辛浩琳) 文登市民罗某上网购物时收到中奖短信,没按规定给对方支付税款,罗某接到“北京人民法院的起诉”,被告知“面临5-10万元赔偿”。罗某报警,得知自己遭遇骗局。 
  17日,50多岁的罗某在家上网购物,手机收到了一条“淘宝网活动公告”短信:“恭喜淘宝购物网购抽取幸运二等奖,获得了淘宝网11周年梦想创业基金16万元现金及苹果笔记本电脑一部……。”罗某兴高采烈,登陆短信中的网址,按短信要求填写信息、注册账号。随后,罗某接到对方来电,被告知若领取奖品,需先支付5000元钱税款。罗某感觉事情不对,挂断了电话。 
  18日,罗先生接到一陌生电话,来电显示是北京号码。来电者称,罗某有按照规定缴5000元税款,他违反规定已经被起诉,如及时缴纳5000元钱可免于被起诉。罗某挂断电话后,又收到一条短信:“北京人民法院通知你,……如果你不立即联系本法院的工作人员,8月20日本法院将起诉你承担5万元-10万元的违约金”。 
  罗某越想越害怕,到龙山派出所咨询,民警告知他这是一起电信诈骗骗局,他才宽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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