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城区加大“禁鸣”力度
鸣笛者将被处50元罚款
2014年08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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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19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王本圆) 19日记者了解到,近期,滕州将进入市区鸣笛全面整治阶段。交警部门将加大对滕州城区违规鸣笛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处罚力度,凡驾驶机动车在禁鸣区域鸣喇叭的,将处50元罚款。
  据了解,滕州“禁鸣”区域东起龙泉路,西至平行路,南起青啤大道,北至北辛路。19日上午,在善国路上,滕州市交警二中队的民警拦下了一辆鸣笛的汽车,在检查了驾驶员的相关证件后,民警开出了罚款50元的罚单。据滕州市交警大队交管科科长王本圆介绍,滕州一直都有“禁鸣”的要求,但是很多车主不习惯,他们一直也在进行宣传,同时,遇到违规的车主就会警告一下。通过之前的宣传和教育,很多驾驶员已经知道了城区禁鸣的事情,并逐渐有了“禁鸣”的意识,但现在还是有少数司机改不了鸣笛习惯。“目前,这种现象已经有了好转,但是要从根本上治理,任重而道远。希望广大司机能够加强‘禁鸣’意识。”王本圆说。
  “虽然一直有禁鸣规定,但是执行起来有一定困难。”交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钟世峰说,“车辆较多时,靠耳朵很难分辨哪辆车是罪魁祸首,还是希望广大驾驶员文明驾驶。”据了解,在通过红绿灯时,机动车车主按喇叭的现象较为普遍,在交通高峰期因为道路拥堵而出现的鸣笛现象也较为集中。钟世峰建议,车灯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替代喇叭的功能,需要鸣笛时,建议车主不妨试着闪闪车灯,提醒车辆、行人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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