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情况不明禁止施工
2014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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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0日讯(记者 蒋龙龙) 近日,济南发生多起施工破坏地下管线的事故。为加强建筑施工管理,济南建委于8月1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破坏地下管线事故的通知》,要求做好地下管线保护工作,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
  在通知中,济南建委要求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城市地下管线保护的责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与施工相关的城市地下管线资料。
  涉及地下管线的施工,建设单位应当事先通知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做好管线的现场监护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城市地下管线损害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专项保护措施,避免盲目开工、冒险施工。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城市地下管线资料有未标注或标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待建设单位确认并补充相关资料后,方可继续施工。
  施工过程中出现损坏城市地下管线情况时,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报告。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或应急救援队伍抢险维修时,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等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协助做好抢险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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