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气超标意味着安全不达标
2014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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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传勇(福山区)

  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但却找不到能负责的单位,这样的尴尬事被芝罘区一居民楼的居民们摊上了:“楼前化粪池沼气超标被发现已经十多天了,却始终找不到负责单位,居民只好轮流守护”。
  发现问题的时间可谓不短,但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的处理上因为没有具体的负责单位,而显得有些虎头蛇尾。由此产生的疑问也随之而来:若以后居民再发现类似问题该如何是好?现在无人问津,那以后呢?现在对此负责的相关单位是个未知数,那居民的安全问题由谁来保障?发现安全隐患找不到负责单位,万一发生意外由谁来埋单?这些问题解决得圆满了,居民才能高枕无忧。
  居民楼周围的化粪池随处可见,道路上的也不少,沼气超标的肯定时有发生,尤其现在正值夏季,更值得警惕。其实解决起来也不麻烦:发现沼气超标后,报告给负责单位,负责单位下来排查解决。挺简单的一个事情因为负责单位的归属问题而变得复杂化,但安全问题岂能小觑?沼气超标意味着安全不达标,如果不及时解决,随时可能升级为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到时相关单位再来收场就晚了。
  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固然是好,如果发现了,却没有能对此负责的单位,这不得不说是令人遗憾的事情,而且从报道中得知:烟台曾发生多起沼气爆炸事故,理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才对,但直到现在,消防、排水处,燃气公司都管不了“沼气超标”的事儿,那这事究竟该谁管呢?为何有前车之鉴却唤不来一个具体的负责单位?以前没有,那以后是不是应该得有具体单位负责呢?
  “沼气超标”这个绣球抛出来了,但缺少接绣球的相关部门,各单位的说法听起来也都有道理,各单位的考虑也不能说是推卸责任的理由,但在考虑自身的同时更应该考虑到居民的安全问题,这是首要问题,各部门各司其责,秉公办事,值得肯定,也说不了什么,但回避问题只会让简单事情复杂化,更解决不了问题,也不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时候,我觉得“沼气超标只要和哪个部门沾边,哪个部门就脱不了干系,一个部门不愿管,那就多部门一起负责,或者共同成立一个专门负责的小组,总之不能把安全隐患晾在一边。这是对居民的交代,也是对自己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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