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出炉
人均建筑面积需达到13平方米
2014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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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 在即
  开学日益临近,许多大一新生已做好入校的准备。8月20日,在德州火车站售票厅内,大量的排队购票的旅客中开始出现学生的身影。
  本报记者 王小会 摄
  本报8月20日讯(记者 贺莹莹) 20日,记者从德州市住建局了解到,为了切实改善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农户的居住安全,制定了《德州市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考虑抗震等防灾设防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2014年省下达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110户,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五保、低保等)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5万元。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2.0万元。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补助均不低于1.4万元。
  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在所在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前,原则上暂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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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在德州市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中了解到,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考虑抗震等防灾设防要求,
  据了解,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本报记者 贺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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