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售枪支严重者可判死刑
2014年08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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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因组织非法制售枪支60支、子弹6600发,被告人梁某等三名男子,被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死刑,其中一人缓期二年执行。
  根据我国枪支管理等法律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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