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爆礼单的“叛徒”难载反腐重任
2014年09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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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川
 
  在中央“八项禁令”严风劲吹,相关部门连续发文要求坚决刹住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时,少数企业“逢节必送礼”的潜规则仍然还在大行其道。近日,湖北一央企职工向纪委和媒体自曝了单位的一份,而爆出此事的当事人胡剑兵则被单位同事骂作“叛徒”。(9月3日《法治周末》)
  在时下严惩腐败的清新政风中,这起顶风送礼事件,凸显了反腐形势的严峻。而那顶送给举报者的“叛徒”帽子,也让人们看到了一个私利至上的“市侩”形象。
  事实上,那些情妇反腐、下属反腐等,都可看做某个群体的“叛徒”,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双方之间发生了不可调和的利益纠葛。本案中的曝光者也是如此。如果不是因为和公司发生劳资纠纷,并最终对薄公堂,那么,他是否还能成为“叛徒”?
  “叛徒”揭发即便可以当成内部监督的一种形式,也有太多的随意性,而一旦内部约束出现真空,失范的权力必然会变本加厉地张狂。因此,对权力的监督,内部“叛徒”有用,但不能寄予太多期望。从根本上说,还是要强化权力内部约束机制,切断“低风险乃至零风险”的权力滥用之路。同时,开放监督渠道,尤其是要利用立场较为客观的社会监督力量。只有外在压力和内在约束双管齐下,才能逼迫权力走向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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