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继续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推动转型升级
为民营经济注入活力“催化剂”
2014年09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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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报邹城9月4日讯(记者 黄广华 李慧 通讯员 焦良) 9月4日上午,邹城市政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从优化政务环境、科技创新支持、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等向社会进行通报解读。
  “邹城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邹城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晔说,截至目前,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3.78万户,从业人员14.7万人。民营企业达到6448家、增长35.7%,注册资本金191.3亿元、增长63.9%。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51.3亿元,增长33.89%,实际上缴税金17.03亿元,增长8.81%。“但从总体上看,邹城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量仍然不足、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民营企业个数占市场主体的比例仅为18.8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只有激活最具发展活力的民营经济,让民营经济成为经济主体,邹城经济才能实现真正转型。”邹城市委书记张胜明说,邹城市7月31日召开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动员大会上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第一批重点民营企业培植工作方案》,围绕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强化金融人才支撑、鼓励全民创业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从政策层面进一步加大了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具体来说,就是鼓励和吸纳民营资本参股、控股或租赁经营国有资产,并优先支持民营投资和特许经营供水、供气、供热、水利、污水处理和城市管理、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项目;鼓励民营资本在邹城投资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事业项目,并享受同等用地、税费政策以及国家、省、市奖补扶持政策;每年设立2000万元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和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及获得发明专利和授权的给予奖励;鼓励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企业引才用才,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技术及管理人才,并在企业领取报酬的,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力100%奖励给高层次人才个人。
  2014年起,在邹城市初始登记注册、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将获得创业补贴。自主创业者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个人申请小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400万元,并按照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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