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电梯总数约3500台,每年增长率超15%
在用电梯三千多,有的用了21年
2014年09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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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4日讯(记者 王茜茜) 2日邹平县一小区电梯因载客量过大,十余人被困电梯内,电梯作为居民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存在,其安全问题备受关注。据了解,国家并未对电梯使用年限作出明文规定,滨州市电梯总数约3500台,其中在用电梯占93%,服役年限最长的在用电梯达21年。
  随着市区高层建筑的增多,电梯增长速度也在加快。“现在电梯数每年的增长率应该在15%到20%之间。”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崔霖向记者列举了一系列的数字。在2000年以前,滨州市全市仅有200多台电梯,此后使用登记的电梯数量逐年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高层住宅楼的建设。2012年,使用登记的电梯比2011年增加306台,增长率为16.6%;2013年比2012年增加502台,增长率为27%。
  在走访调查中,记者发现电梯安全仍存在一定隐患,集中表现在紧急报警电话缺损,未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等。“因此也造成了一些电梯故障。”据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总工程师王成华介绍,2009年5月份,滨州某医院内科楼电梯发生电梯困人事件,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去洗手间,离开时未关闭轿厢内检修盒及锁梯,乘客进入后,误动检修盒里的急停开关,致使电梯突然停止。
  据介绍,目前国家并未对电梯使用年限做出明确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不到位,是电梯发生故障的主要原因。”王成华说,根据《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规则》,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维保合同必须包括维修保养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而且,使用管理单位必须建立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电梯每15天进行一次日常维护,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此外每部电梯维保还分为季度保、半年保及一年保等维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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