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议案”未成行
2014年09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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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9月23日讯(记者 高扩) 23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公布了今年“1号议案”的办理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潍坊代表团马东宁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山东省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条例>议案》,被大会列为“1号议案”。
  省政府有关部门认为,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集中体现在中水利用上,当前中水回用率为16.2%,实际工作中还有很多矛盾和问题,中水利用还不具备立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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