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电子运单官方标准出台
2014年09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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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9月23日讯(记者 李虎) 国家邮政局近日发布公告规范快递行业电子运单的使用。今后,快递企业将在统一的标准下建立各自的面单标准格式。目前快递电子面单并未形成规模,业内人士预计,国家标准的出台有利于电子运单在快递行业的推广。
  根据公告要求,快递企业总部应对电子运单统一编码,并分配专门号段,电子运单信息系统中应包含快递服务协议模块。对于电子运单的制作,纸张性质及打印质量应满足保存一年的要求。电子运单宜采用三联,不包含寄件人存根联的,在收寄快件时,企业应当向寄件人提供相应收寄证明,方便寄件人查询。电子运单信息系统应当具有提示用户阅读并确认接受快递服务协议条款的功能,并采取技术手段做好用户信息保密工作,电子档案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两年。
  电子运单区别于传统“几联复写”的快递面单,以一份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信息系统中,并以热敏方式打印输出快件信息,打印速度是传统面单的4-8倍。通过快递系统与用户系统对接、运单号与订单号自动捆绑、以热敏方式打印输出快件信息的电子运单具有运单现制、打印效率高、成本低、便于分拣处理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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