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让困难群众更有安全感
2014年09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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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人寿山东分公司总经理 姬玉璐              
  近年来,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建立。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基本实现了百姓病有所医。但是我国的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在广度和深度上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领导人提出了一系列深化改革的论述,其中商业保险将建设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一方面,商业保险可以为没有参与社会基本保险制度的人提供保险保障,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具有产品灵活多样、选择范围广等特点,可以为社会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服务,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维护社会的稳定。
  幸福人寿在参与社会保障、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一直走在行业前列。2010年12月,幸福人寿山东分公司与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达成协议,为全辖17000多位特困群众承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特困群众的住院费用在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报销后,剩余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最高报销20万元。
  承保三年多来,随着幸福人寿不断研究和探索,形成了独特的滚动经营模式,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并发挥社会管理和社会救助的功能,将该项目发展成非盈利保本经营模式。通过长期合作,将每年固定保费和赔付率结合,灵活调整下一经营年度的报销比例。做到政府放心,群众满意,公司平衡盈亏,三方受益。
  幸福人寿承保以来,充分发挥了商业保险机构专业的特点,成立了专项服务小组,在历城区民政局的政务大厅专设了窗口,设置宣传专栏、张贴海报,派专人定期服务,为每一位被保险人制作了服务卡和一封信,详细说明了保险咨询、保险理赔、保障责任等事宜,设置特困群众业务咨询、报案电话专线,为历城区特困群众的医疗理赔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先处理赔付;向历城区卫生局定期提供理赔报告,并与卫生局定期召开业务协调会,及时沟通、处理各种出现的新问题;开发与新农合医疗报销系统对接的计算机系统,提前主动对被保险人进行走访、慰问,宣传保险政策、协助准备理赔资料、帮助理赔申请,细致、认真地做好理赔前期服务,真正做到了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同时,努力做到盈亏平衡。2011年承保184万元,赔付89万元。2012年承保73万元,赔付225万元。2013年基本做到盈亏平衡。
这一项目作为历城区政府阳光救助体系的组成部分,为健全和完善全区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缓解特困群众看不起病或因病返贫的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2011年8月15日,该项目被山东保监局批准为金融创新项目,获得两年的创新保护期。
  幸福人寿也将会以此为契机,继续秉持“至善至诚,传递幸福”的企业精神,视推动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为己任,利用公司优势,充分整合资源,举全公司之力,积极配合政府,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创新服务,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地把高尚的事业做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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