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授牌后将获奖补
2014年09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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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3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王天鹏) 日前,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烟台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烟台市创业载体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凡被认定并授牌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将获得一次性奖补,最高300万元。
  创业载体是指各地政府、大中专院校和各类经济实体投资兴建的能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管理经营所需场地,并免费提供创业指导、融资、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创新等服务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
  《办法》规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市级创业示范园区需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获得认定并被授牌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市里将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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