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客户经理违法放贷130万
贷款人不知去向,这名郓城某银行客户经理被逮捕
2014年09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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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郓城9月23日讯(见习记者 袁文卿 通讯员 宋明磊) 郓城某银行客户经理刘某某利用拥有审核、发放贷款的职能之便,违法向李某、徐某、张某、李某某等4人发放贷款130余万元。22日,刘某某被郓城警方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8月6日,郓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郓城某银行报案称,银行下属分行客户经理刘某某在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期间,利用拥有审核、发放贷款的职能之便,违反国家规定,违法发放贷款4笔,共计130余万元,至今未能收回,给银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郓城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9月14日,专案组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将刘某某抓获,经审讯,刘某某对违法发放贷款一事供认不讳。
  经查,刘某某在2012年至2013年担任某银行客户经理期间,李某、徐某、张某、李某某4人先后以购车、做生意等名义通过其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了10多个亲戚朋友等个人身份证、结婚证等信息,刘某某在没有做考察的情况下,向4人先后分7次共发放了130余万元贷款。
  然而,2014年贷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向李某、徐某、张某、李某某等人催交无果,后来4人办理贷款时预留的电话停机,人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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